我們知道,為了保障品牌、產品和服務的合法性和專有性,公司或者個人會向有關部門申請商標,也就是注冊商標。那么在商標的申請過程中,是可以使用商標的嗎?
上門商標在申請的過程中能使用嗎
商標在申請的過程中能使用。
可以使用,沒注冊都可以使用的,只是不受法律保護,且不能打R,受到受理通知書至商標成功注冊期間可以打TM標志。但藥品商標是個例外,根據(jù)法律規(guī)定,藥品上必須使用已經(jīng)注冊的商標。
在商標還未成為注冊商標的時候,標注TM標記,這樣做就是告訴公眾,這個圖形或文字是作為商品或服務的商標使用的,不是名稱也不是廣告宣傳,這樣就可以避免所標注的圖形或文字流入公用領域,而不能申請成為注冊商標,享有專用權;同時打上TM標記,也可以作為使用該圖形或文字作為商標的證明,申請注冊商標時,享有使用在先的權利。
當商標成為注冊商標后,就可以在其右上角或右下角標注R。記住注冊標記一定要打在商標的右上角或右下角,這是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》規(guī)定的。
另外,申請中的商標是否使用還要從公司的整體戰(zhàn)略上考慮,因為在申請中的商標是不受法律保護的,任何人都可以使用,一旦表示該LOGO或詞匯為商標,有可能會引起其他同行業(yè)者的效仿,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標,惡意競爭,此時商標權尚未取得,無法受到保護。
相關法律法規(guī)
《商標法》第四十八條 本法所稱商標的使用,是指將商標用于商品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書上,或者將商標用于廣告宣傳、展覽以及其他商業(yè)活動中,用于識別商品來源的行為。
第四十九條 商標注冊人在使用注冊商標的過程中,自行改變注冊商標、注冊人名義、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,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;期滿不改正的,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。
注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(xù)三年不使用的,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。商標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,經(jīng)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,可以延長三個月。
第六條 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規(guī)定必須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,必須申請商標注冊,未經(jīng)核準注冊的,不得在市場銷售。
第七條 申請注冊和使用商標,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。
商標使用人應當對其使用商標的商品質量負責。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通過商標管理,制止欺騙消費者的行為。
通過上面的解答我們知道,商標在申請中是可以使用的,只是沒有專用性,也暫時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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